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符兰平等同志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3年6月28日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符兰平、曲琳的辞职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符兰平辞去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接受曲琳辞去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曲琳的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6月28日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旭明为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娜为海口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副主任。
免去:
杨钰的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职名单
(2023年6月28日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富天放为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6月28日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玉贝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傅海燕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戈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玉臣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宋泽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林志勇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林梅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3年6月28日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玫的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柯明智的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符集的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6月28日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武建鹏为海口海事法院海事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免去:
段洪彬的海口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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