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市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7247万余元
保障更精准 救助有温度
今年来,我市落细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上半年我市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7247万余元,通过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稳定器”“减压阀”功能作用,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兜牢民生底线 聚焦群众关切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今年来,我市民政部门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在做好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基础上,着力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市累计救助低保对象38892户次、84288人次,发放低保金4278万元;累计救助特困人员18138户次、18192人次,发放特困供养金2099万元;累计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15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04.6万元。
据了解,为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我市民政部门与乡村振兴部门持续共享社会救助对象信息,通过数据比对,及时将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同时,聚焦群众关切,实施低保扩围增效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单人户”纳入低保,推动社会救助从“整户保”向“单人保”延伸,让改革发展成果全面惠及困难群众。
为缓解物价变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市民政部门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今年来,已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67万元,惠及5.5万人次;向11558户困难家庭发放济困帮扶资金399万元。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