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确保疫情防控救治药品和医用耗材有序采购供应
12月16日,省医疗保障局发布《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救治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通知》,出台相关规定确保全省医疗机构新冠疫情防控救治药品和医用耗材有序采购供应。
落实药品(医用耗材)挂网绿色通道。对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涉及的药品(医用耗材)尚未在省采购平台挂网的,实行直接挂网,落实好防控救治药品(医用耗材)挂网绿色通道政策。
开通医疗机构线下应急采购渠道。对未在省采购平台挂网,但疫情防控救治必需的其他药品(医用耗材),公立医疗机构可线下搜寻生产企业,公平协商确定采购价格,以“先采购后录入”的方式与能够供货的生产或经营企业进行议价后开展临时采购,事后7个工作日内在采购平台自主录入采购信息。疫情期间新冠救治药品(医用耗材)应急采购金额不纳入备案采购库管理。
此外,省医疗保障局还开展药品(医用耗材)保供稳价监测,实时跟踪药品(医用耗材)库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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