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流行病学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8月23日起,对全市风险区进行调整,调整后无高风险区、中风险区1个(详见附表)。
中风险区采取管控措施:足不出区、错峰取物。
以上措施自2022年8月23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海口市12345服务热线。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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