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中、高风险区的通报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下简称《方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以下风险区连续无新增感染者时间、核酸检测频率及结果均达到《方案》降级标准,自2022年7月18日19时对我市中、高风险区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将美兰区海甸岛甸昆教师村C栋、海南大学桥西小区周转房B栋、人民街道捕捞村199号、碧海大道半岛蓝湾40号商铺、春华路兆南丽湾北侧工地宿舍、海南大学教工南区宿舍楼(43栋、44栋、46栋)、海甸二东路邮政嘉园、椰海大道伟业·智青春(1-5栋)和恒大文化旅游城(8栋、9栋、15栋、16栋)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采取管控措施:足不出区、错峰取物。
二、将甸昆教师村(除C栋外)、海南大学桥西小区周转房(除B栋外)、人民街道捕捞村(捕捞路、捕捞西巷和碧海大道包围区域,除199号外)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采取防范措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离开海口市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调整后,我市现有高风险区1个,中风险区10个,低风险区1个。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7月18日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