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开发不少于1000个
高校公共服务岗位、
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
鼓励国有企业今年拿出30%的岗位
定向招聘2022届海南省高校毕业生
……
7月5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卫健委等
五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促进海南高校毕业生等
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
(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提出八大举措
助力海南2022年高校毕业生等
青年就业创业
根据《若干措施》,我省将大力开发高校公共服务岗位。2022年在我省有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的高等院校开发不少于1000个高校公共服务岗位,可用于行政、科研、后勤服务等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期限为3个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每人每年100元,所在院校给予配套补贴资金在现有预算经费中按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统筹安排。
为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我省将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202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设立的就业见习基地,接收2022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可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实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广泛开展各级政务实习、企业实习和职业体验活动。
我省还将发挥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国有企业今年拿出30%的岗位定向招聘2022届海南省高校毕业生,2022年12月31日前招用高校毕业生不少于1000名。稳定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规模,确保今年全省事业单位至少拿出30%的空缺岗位招聘2022届海南省高校毕业生。今年9月,省人社厅将集中组织一次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举办一次海南国有企业校招专场活动。
《若干措施》还要求,要扩大企业吸纳就业规模。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合同满6个月后的小微企业,按每招用1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00元。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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