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4日消息(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林馨 记者傅巍)为进一步规范海口市道路交通管理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海口公安交警将于8月10日起正式启用新增设的37处固定式交通电子警察执法抓拍设备。
据悉,此次新增的37处电子警察执法抓拍设备主要用于抓拍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逆行、机动车违停、未系安全带、开车拨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出行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指示有序通行,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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