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制定方案,拟对海口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进行调整,并将方案形成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您当前的位置 : 聚焦海口>都市>

海口拟将南渡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禁止建设养殖场

海口网 //www.modest4me.com 时间:2020-02-13 11:19

原标题:海口拟调整畜禽禁养区范围

拟将南渡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禁止建设养殖场

日前,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制定方案,拟对海口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进行调整,并将方案形成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禁养区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根据方案,调整后的海口市禁养区共422.45平方公里(扣除重叠区域),占国土面积18.45%。具体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和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划定的区域。

据了解,我市现有2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饮水水源保护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养殖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自然保护区方面,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其核心区和缓冲区纳入禁养区,面积共29.47平方公里;风景名胜区方面,将把东寨港红树林地区、石山风景名胜区、琼山森林公园其中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域纳入禁养区。

此外,海口市建成区和各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海口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也纳入禁养区,调整后的方案还将南渡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区域纳入禁养区。

方案要求,禁养区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在方案实施前在禁养区已建成畜禽养殖场,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搬迁或者关闭,并依法给予补偿。

违反禁养区相关规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 张野] [编辑:云梦怡]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4条特色文化商业街区开街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投放26万支抗原检测试剂!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冠疫苗第二剂次加强针开打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2022年海南冬交会落幕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启动吸入用新冠疫苗接种
2022年第四届海南岛国际电影节
谱写富美福地建设新篇章
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
聚焦能力提升建设年
     
排行
 
海口开展春运安全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海口6款新冠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获批上市
海口为春运保驾护航 保障旅客出行安全
2022年海口为民办实事事项如期“交账”
海口:多彩活动庆新年 文旅市场消费暖
元旦小长假海口4条特色文化商业街区开街
海口江东新区将建中通智能快递中心
市民游客为海南鸡饭节“打call”
海口一天免费发放防疫健康包约3万份
海口市医药行业线上专场招聘活动启动
 
|
|
|
|
 
|
|
|
|
|
|
|
     www.modest4me.com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增值服务许可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05001198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