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宁出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8月17日,记者从万宁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和瞒报、谎报事故,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万宁市出台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并于本月起开始施行。
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后,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举报瞒报谎报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