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两节将至,海口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巩固清廉海口建设成果,以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将纠治节日“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统筹推进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学习,及时作出部署;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清正廉洁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加强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明纪律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好廉洁过节“预防针”。
《通知》强调,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准确把握节日特点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四风”问题的突出表现,灵活运用明察暗访、联合检查、突击抽查、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严防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四风”问题,严防“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节礼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防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的行为,严防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节日顽疾。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和“风”“腐”一体问题,对屡教不改、顶风违纪、性质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通知》强调,要以中秋、国庆节点为契机,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持续推进全域清廉建设,坚持市区镇村“四级联动”,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大力推进清廉单元和廉洁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反对和摒弃“公期”“军坡”“外嫁女”大操大办宴席等歪风陋习,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引领社会民风不断向上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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