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海口一小区发现疑似“怪鱼”鳄雀鳝,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8月31日上午,第一条“怪鱼”在海口观澜公寓小区被成功捕获。经专家现场鉴定,该“怪鱼”确为鳄雀鳝。(来源:海口网)
近些天,鳄雀鳝屡见报端,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本次,海口网就鳄雀鳝抓捕现场进行了视频直播,引发10万网友在线观看,如此大动干戈抓“怪鱼”,真的只是小题大做吗?
事实上,鳄雀鳝作为外来物种,原产于北美洲,是典型的掠食性鱼类,对本土生态具有极强的破坏性。目前,在河南、北京、广东等地已先后发现多条鳄雀鳝,更有媒体披露鳄雀鳝伤人的消息。
这些年来,我国外来物种入侵数量呈上升趋势,也成为世界上入侵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为了消除外来物种入侵,国家和地方政府耗费巨资,广泛动员群众进行捕捞或扼杀,付出如此高昂的代价也让人不禁思考,是否真的有必要?
首先要明确一点,生态系统的恢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不是简单回到过去某一节点,而且外来物种入侵会造成“不可逆”的破坏,严重影响地方生态平衡。就此次“鳄雀鳝事件”,倘若放任不管,短期内它会捕食大量鱼种,进而快速繁殖,很快占领整片区域,过往的生态系统便不复存在。
面对此次入侵事件,更值得人们思考的问题是,从“发现问题”到“引起重视”,再从“讨论对策”到“治理问题”,整个过程是否有些“亡羊补牢”的意味?从生物治理的角度出发,应抱有“防患于未然”的思想,不能等到危害蔓延至全国,已造成了严重破坏,才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这就要求,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现象,得从源头上、传播链、引进、买卖等渠道,有关部门要改变防治思维观念,不能靠被动地等,而是得主动出击,况且鳄雀鳝还未列入“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在水族馆、花鸟市场等地,仍然存在买卖利益链,这是否也反应了工作环节中存在问题?
也因此,透过本次事件,有关部门应该警醒,不仅是要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市场监管制度,更要严格把控关口、落实实名收寄,细化前端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引进、释放或是丢弃外来物种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于有问题的进口货物依法要责令退运或监督销毁,海关部门要严格口岸查验,加强与农林部门沟通合作,严防动植物疫病疫情传入,保护国内动植物安全,将入侵物种拒于国门之外。
生态安全无小事,这关乎我们共同的家园,唯有将生物防治工作做好、做实,才能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环境。(黄嘉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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