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省外来(返)海口人员检测工作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结合我市实际,现决定即日起,加强对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的检测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对7日内有高、中风险区所在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等)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在机场、港口、火车站等关口各开展1次抗原自测和1次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即可通行,无需等待核酸检测结果。
二、对西藏、四川、新疆、天津、广东深圳、河北石家庄等地区的来(返)海口人员,需在关口集中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方可通行。
三、上述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社区(村委会)或所住宿宾馆报备,到达目的地后,按要求到我市核酸采样亭完成“3天3检”(3天每日1检,含落地检,凭借行程卡或短信通知采样)。期间做好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应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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