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实行渔港渔船静态管理的通知
当前,全省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有效控制疫情,根据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继续实行渔港渔船静态管理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决定自8月16日至22日,全市所有渔港(包括自然港湾、港岙口、码头等)和所有涉渔船舶(包括捕捞渔船、渔业辅助船、休闲渔船、涉渔“三无”船舶以及外省籍、外市县籍在我市停泊渔船等)继续实行静态管理。除保障社会基本航行服务、疫情防控和紧急特殊情况外,未经许可任何涉渔船舶一律不得出海。开海时间另行通知。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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