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29日消息(记者陈捷 通讯员陈丽)近日,一名男子在高铁线路违规放飞无人机,海口铁路公安处海口东站派出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嫌疑人王某指认涉案无人机。(海口铁警供图)
7月27日11时许,海口铁路公安处海口东站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铁路线路上空有无人机飞行,立即组织警力前往附近查找,很快在高铁线路旁的一家商场内找到了操作者王某(男,27岁,海南省澄迈县人),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王某系受到某商家聘请,在该商场外围航拍活动促销画面,操作无人机升放至铁路线路上方拍摄。王某并未取得无人机飞行资质,此次飞行也未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民警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告知其无人机飞到铁路线路上空可能严重危害行车安全,王某当即表示认识到错误并接受处罚。
最终,因行为涉嫌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根据相关规定,铁路警方依法对王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铁路警方提醒: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漂浮物体。违反该条例,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铁路线路安全不容小觑,爱好航拍摄影的朋友,放飞无人机一定谨慎选择放飞区,以免影响铁路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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