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7月18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进展与成效。
有记者提问:全社会高度关注未成年人保护问题。2018年最高检增设了未成年人检察厅,四年来此项工作有哪些发展和变化?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实施后,在构筑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上,检察机关又将如何发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一级大检察官童建明回应,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从检察机关来看,我们的检察履职贯穿司法保护的全过程,党中央又批准增设了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机构,这也意味着我们肩负着更重的政治责任。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保护好未成年人是一项神圣的“朝阳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所以,这项工作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在这里,我通过三个关键词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一个简要介绍。
第一个关键词“双向保护”。在检察办案中,既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的未成年人,也竭尽所能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一方是犯罪的未成年人、另一方是未成年的被害人,做好双向司法保护。一方面,对涉罪的未成年人,其中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今年上半年,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已达到63%、不诉率54%,附条件不起诉率36%,这三个数字较2018年同期分别上升了约29、30和24个百分点,很好地体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同时,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也要管束到位,依法惩治不纵容。2018年至今年上半年,一共起诉了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4.6万人。另一方面,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出台专门救助意见,联合公安机关建立了1600多个“一站式”办案区,这个“一站式”办案区就是促进询问、取证一次性完成,防止在办案中给被侵害的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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