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网信办自4月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查处网络圈群造谣行为的公告》以来,经与公安部门联合溯源调查,依据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已协调相关部门对“百龙小区4号楼”“K歌嗨一嗨”“花桥二手闲置&爱生活群”“死党群”“闵行办证”等传播涉疫谣言的30个网络群组予以封停(部分典型案例详见附件),对23名首发谣言的微信个人用户予以处罚。
   
 您当前的位置 : 社会新闻>

30个造谣传谣群组被封停,上海网信办联合公安部门继续重拳打击涉疫谣言

海口网 //www.modest4me.com 时间:2022-04-24 21:23

上海网信办自4月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查处网络圈群造谣行为的公告》以来,经与公安部门联合溯源调查,依据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已协调相关部门对“百龙小区4号楼”“K歌嗨一嗨”“花桥二手闲置&爱生活群”“死党群”“闵行办证”等传播涉疫谣言的30个网络群组予以封停(部分典型案例详见附件),对23名首发谣言的微信个人用户予以处罚。

经核查,近期圈群传播的“上海一警察背居民上楼,背的是假人”“徐汇梅陇七村一孕妇早产死亡”“兰州局援助上海十车皮牛羊肉无人接收”“上海有农户说蔬菜烂在地里卖不掉”等网络传言均为虚假信息,上海网络辟谣等平台已公开辟谣澄清。

当前,上海疫情防控到了清零攻坚的关键阶段。对于编造、散布、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上海网信办将联合公安等部门重拳打击,对谣言制造者、蓄意传播者一追到底、依法惩处。

请广大市民群众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从我做起,人人自律,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守护我们的城市。上海网信办将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继续加大互联网谣言信息整治力度,为全市同心抗疫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欢迎广大网民据实举报

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舆论生态

上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网站:http://www.shjbzx.cn/

附:部分典型案例

1

封停传播“徐汇梅陇七村一孕妇早产死亡”虚假信息的3个群组

1.微信群“百龙小区4号楼”

2.微信群“1-18号楼栋志愿者群”

3.微信群“女人好费钱”

2

封停传播“兰州局援助上海十车皮牛羊肉无人接收”虚假信息的4个群组

4.微信群“K歌嗨一嗨”

5.微信群“601”

6.微信群“5-64”

7.微信群“云润全部业主群”

3

封停传播“松江九亭哄抢超市”虚假信息的3个群组

8.微信群“花桥二手闲置&爱生活群”

9.微信群“首创二期业主群”

10.微信群“15号志愿者”

4

封停传播“原浦东新区北蔡镇领导倒卖保供物资”虚假信息的2个群组

11.微信群“死党群”

12.微信群“1468弄小区”

5

封停传播“售卖上海防疫车辆通行证”虚假信息的2个群组

13.微信群“闵行办证”

14.微信群“上海蔬菜配送1群”

6

封停传播“居委倒卖20万箱救援物资”虚假信息的3个群组

15.微信群“幸福一家人”

16.微信群“黎明—通告群”

17.微信群“谢一家”

7

封停传播“市民信息登记不全导致核酸白做”虚假信息的1个群组

18.微信群“初中同学”

8

封停传播“宝山方舱隔离人员睡纸箱”虚假信息的1个群组

19.微信群“宝华足球闲聊队”

9

封停传播“‘黑快递’为了赚钱,核酸造假”虚假信息的1个群组

20.微信群“紫华佳苑居民1群”

[来源:网信上海] [作者:] [编辑:施路平]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将迎新变化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消博会期间海口推出四大活动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32万盆鲜花迎接消博会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市教育局就幼儿园招生答疑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2022年海口中招方案发布
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网安法实施五年来
聚焦能力提升建设年
中国公民健康素养
     
排行
 
“双减”下的暑假,孩子如何安排?
海口禁塑"多点开花" 环保产业扩能提质增效
海口一人为5岁白血病儿童捐献造血干细胞
海口:"加"出安居新生活 "载"起居民宜居梦
海口市教育局就幼儿园招生答疑
海口发布新增4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通报
海口“千亩荷塘”引客来
后排不系安全带,该罚谁?海南交警回应
海南水污染治理突出重点抓实“五个精准推进”
海南“土地超市”货源充足 目前已成交11宗
 
|
|
|
|
 
|
|
|
|
|
|
|
     www.modest4me.com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增值服务许可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05001198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