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公安厅公布两起网上宣扬恐怖主义典型案例,儋州市两名网民利用互联网传播暴恐音视频,其中一人被行政拘留十五日,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您当前的位置 : 聚焦海口>原创>

利用互联网传播暴恐音视频 海南2名网民被抓

海口网 //www.modest4me.com 时间:2021-10-18 14:30

海口网10月18日消息(记者陈捷)近日,海南省公安厅公布两起网上宣扬恐怖主义典型案例,儋州市2名网民利用互联网传播暴恐音视频,其中一人被行政拘留十五日,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据悉,2020年7月,儋州市公安局民警发现有QQ网民在微信群非法发布暴恐音视频网站的链接。经查,该微信网民为符某某(男,19岁,海南儋州人),链接来源系符某某通过QQ群向他人购买。因符某某的违法行为轻微,尚不构成犯罪,儋州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符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

2019年8月,儋州市公安局再次侦破关于薛某某利用互联网传播暴恐音视频案件。经查,自2019年1月开始,薛某某通过互联网获取暴恐视频后,再通过在QQ群内以每部2元至10元不等的价格贩卖,共计20余次获利300余元。经取证:薛某某手机中存储有28部视频,其中17部被认定为暴力恐怖视频,其余11部为暴力血腥视频;2020年5月20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薛某某作出判决,被告人薛某某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海南省公安厅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的,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不得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实施细节;不得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对于网络制作、传播暴恐音视频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


[来源:海口网] [作者:陈捷] [编辑:施路平]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静态管理下的海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将迎新变化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消博会期间海口推出四大活动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32万盆鲜花迎接消博会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市教育局就幼儿园招生答疑
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网安法实施五年来
聚焦能力提升建设年
中国公民健康素养
     
排行
 
“双减”下的暑假,孩子如何安排?
海口禁塑"多点开花" 环保产业扩能提质增效
海口一人为5岁白血病儿童捐献造血干细胞
海口:"加"出安居新生活 "载"起居民宜居梦
海口市教育局就幼儿园招生答疑
海口发布新增4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通报
海口“千亩荷塘”引客来
后排不系安全带,该罚谁?海南交警回应
海南水污染治理突出重点抓实“五个精准推进”
海南“土地超市”货源充足 目前已成交11宗
 
|
|
|
|
 
|
|
|
|
|
|
|
     www.modest4me.com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增值服务许可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05001198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