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27日消息(记者伍凤妹)26日,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海口市应急管理局安全检查第七组对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及其监管企业进行检查。
据介绍,检查组对照《海口市2020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三方效果评估发现问题整改任务分工表》和整改落实台账,逐一核实关系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10个专项问题和3个共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已经整改落实的5个方面问题提出了巩固整改成果的意见,对还在规定期限内正在整改的3个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和方法建议。
检查组对海口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市应急管理局供图)
检查组还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对海口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重点对2020年度整改问题清单列出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安全风险管控制度落实不够好,未建立安全风险报告制度”的问题进行核查,对该公司在整改期限内科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并针对性地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做法给予肯定,同时,也对该公司提出要求,要根据内部和外部条件的变化情况,适时对安全风险进行动态评估,不断更新管控措施,及时纠正偏差,确保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有效运行。
检查结束时,检查组组长刘文明就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要持续深入抓好自查自纠,确保不留安全死角和隐患;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员工开展一次国庆节安全思想教育,帮助广大员工提高安全常识和防范意识,大力营造人人关心安全、自觉维护安全的良好局面,确保过一个快乐祥和的国庆节;要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加大调查研究和论证力度,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高标准完成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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