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海南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新闻搜索:
  广告热线:0898-66835635
 您当前的位置 : 网友写吧>网友观点>

海口永兴镇沿街店主:交罚款就可以占道

海口网 //www.modest4me.com  时间:2010-09-08 17:19



李志良/图

  “从今年7月份开始,我们镇的城管执法人员开始挨个店铺收费,有收20元的,还有50元的,最多的收过200元。我这里还有票,不知道合不合法。”海口秀英区永兴镇一家店铺业主向记者反映,他们镇上的城管只认罚款,缴了罚款就可占道。
  
  昨天上午,记者到永兴镇调查,发现城管确实对沿街部分店铺进行了罚款,店铺业主还向记者出示了罚款单,上面有海口市秀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章。
  
  记者在永兴镇看到,沿街店铺占道经营现象十分普遍,摩托车和电动车乱停乱放。“难道缴罚款就可以占道经营了吗?罚款的目的是什么?应该是让店铺业主不再占道,确保人行道畅通。”个别店铺业主提出质疑。
  
  记者随后到秀英区行政执法大队永兴中队核实情况,一位姓庄的中队长接受了记者采访。庄中队长告诉记者:“从7月份开始,我们对部分占道经营的店铺采取处罚措施,一般是罚款50元。没有占道经营的店铺,我们不会处罚的。根据《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未经批准在道路及其两侧公共场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堆放物料,可以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是根据永兴镇店铺实际情况来确定的,一次罚款50元算是比较合理的,如果按照规定,最低罚款500元,店铺肯定吃不消。镇上的城管工作不好做,不采取罚款措施,他们根本就不怕,哪怕我们喉咙都喊干,他们爱理不理的。按理说,只要占道经营,每天都可以罚款,但是,镇上不像市区那么严格,稍微超出一些,我们还是不扣东西。”
  
  记者还从秀英区城管局了解到,永兴镇城管中队隶属秀英区城管,有执法权,对永兴镇店铺业主罚款启用的是简易程序,城管执法人员在罚款时都给店铺业主开具了财政部门统一印发的罚款单,这些罚款都要上缴到财政部门,城管队员没有截留或贪污。
海口网 //www.modest4me.com [来源: 海南特区报] [作者:易建阳] [编辑:王怡] 


网友回帖

       www.modest4me.com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琼ICP备202300828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