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交通违法线索举报平台,开发违法举报小程序,指定专人管理举报平台并收集、整理、核查证据线索,积极鼓励和正确引导社会群众对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录像举报,发动机关单位、党员干部率先带头,利用工作之外闲暇时间积极参与“随手拍”举报。发动社区、乡镇、村居工作人员、网格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辖区派出所等管理力量积极参与。对经核查违法行为属实的热心举报群众,严格保护其个人隐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公安机关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热情。
此外,省公安厅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掌握本地头盔佩戴率低和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多的重点道路及时段,针对重点区域、时段和人群开展勤务部署,强化精准打击管控力度,加大未佩戴头盔违法的查处,用好教育(学习)、警告、罚款等措施,形成路面严管态势。另悉,各地公安机关将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安全头盔产品质量抽检,推动严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安全防护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查处违法企业和违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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