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潘黄奖学金”申请公告
“潘黄奖学金”是根据加拿大琼籍华人潘先钾先生及其夫人黄玉珍女士生前遗愿和捐赠于1998年设立的,其宗旨是致力于海口市教育事业,奖励本市归侨侨眷中品学兼优者,激励他们努力学习,奋发进取,贡献海南,报效祖国。现就2023年“潘黄奖学金”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奖学金的发放对象
1.凡于2023年被普通高校录取为全日制本科生,招录当年是海口市户籍的归侨侨眷生。
2.凡于2023年被普通高校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招录当年或研究生招录当年是海口市户籍的归侨侨眷生。
(注: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参照《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的通知》(国侨发〔2009〕5号))
奖学金数额
第一类:北大、清华;
第二类:“985”“211”工程高校;
第三类:其他普通高校;
奖励金额:第一类奖励10000元/人;第二类奖励5000元/人;第三类奖励3000元/人。非国内高校参照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名高校归入第一类; 21—100名归入第二类;其它归入第三类。
申请材料
1、奖学金申请表一份;
2、考生户口本、身份证、高中/大学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高校录取通知书、省考试局官网截图等录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涉侨证明,即本人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是归侨或华侨的有效证件(户口本、护照、国外出生证、华侨回国定居证、人事档案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考生与侨的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6、考生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复印件;
7、若非考生本人办理,请代办人提供身份证及委托书。
申请流程
1、填写《2023年“潘黄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表可从海口市慈善总会官网慈善信息板块(网址:http://hksmz.haikou.gov.cn/hnhkcf/)提前下载填写或现场填写。
2、交验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或其代办人须现场提交有效证件材料原件,交经办人员审核。仅凭单位证明而无其他任何有效原始证件的,一律不予办理。
3、市慈善总会办理人员受理并进行初审。
4、市侨办复查,并汇总考生信息提交市教育局核验。
5、公示。
6、发放奖学金。
7.受理截止日期:2023年8月11日
咨询电话:66288465、15248924134、13518887877
办公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31号海口市慈善总会二楼208室
海口市侨务办公室 海口市慈善总会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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