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8日消息(记者史子杨)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组织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依法纠正了一批生产经营茶叶过度包装行为。现公布4起茶叶过度包装典型案例。
2023年5月11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局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对琼中某烟酒行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经营的货架上陈列有“白马岭红茶”,净含量:100克(规格:5克*20)。经检测,上述茶叶包装空隙率为79%。
联合执法现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图)
2023年5月11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局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保亭某公司生产的“五指山金鼎红茶(金毫)”,净含量:100克(规格:50克*2)进行抽样送检。经检测,上述茶叶包装空隙率为79%。
2023年5月16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局对海口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的货架上陈列有“紧压贡眉·1231”茶叶,净含量:240克(规格:20克*12)。经检测,上述茶叶包装空隙率为79%。
执法人员依法对不合格茶叶进行查封。(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图)
2023年5月15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局和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对海口某茶叶店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的货架上陈列有“茉莉花茶”,净含量:250克(规格:125克*2)。经检测,上述茶叶包装空隙率为50%。
上述茶叶均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09)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当事人销售过度包装茶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下架上述不符合规定的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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