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日,在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美都建材城前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与无牌电动摩托车相撞,造成双方驾驶员受伤、两车受损。2023年1月31日,海口公安交警经过调查后认定,电动自行车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规定行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故电动车驾驶员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您当前的位置 : 聚焦海口>原创>

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与无牌电动摩托车相撞 海口交警这样认定[图]

海口网 //www.modest4me.com 时间:2023-01-31 21:37

海口网1月31日消息(记者陈捷)2022年12月1日,在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美都建材城前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与无牌电动摩托车相撞,造成双方驾驶员受伤、两车受损。2023年1月31日,海口公安交警经过调查后认定,电动自行车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规定行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故电动车驾驶员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事故现场。(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2022年12月1日00时38分,符某彬驾驶海口04546**号二轮电动自行车沿文明东路美都建材城前路段由北向南行驶时,与邢某星驾驶无号牌电动两轮普通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驾驶员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监控视频等证据证实:当事人符某彬驾驶海口04546**号二轮电动车,在道路路段上行驶时,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规定行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当事人邢某星驾驶无号牌电动两轮普通摩托车,在道路路段上行驶时,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因此,海口公安交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当事人符某彬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邢某星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来源:海口网] [作者:陈捷] [编辑:陈丽珠]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多校举行百日誓师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市民尽享户外好时光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不老的东坡》在海口上演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开启“两会时间”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夸下海口 “宵”口常开
2023市两会
聚焦2023美兰区两会
2023元宵节
2023年春节专题
     
排行
 
第20届海南国际车展在海口开幕
海口颁布海洋经济创新发展产业地图
海口冼夫人文化节特色“装军”巡游举办
水质提升“上新” 海口持续推进供水项目建设
消博会期间海口市旅游饭店客房实行政府指导价
海口完成早造水稻种植9.61万亩
海口税务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海口复兴城去年营收突破1400亿元
海口集中开工21个项目 总投资195.44亿元
2022年海口全年累计签约110个项目实质合同
 
|
|
|
|
 
|
|
|
|
|
|
|
     www.modest4me.com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增值服务许可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05001198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