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2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近2万亿元。
报告显示,截至目前,我国已与16个国家签署“数字丝绸之路”合作谅解备忘录,与24个国家建立“丝路电商”双边合作机制,中国—中东欧国家、中国—中亚五国电子商务合作对话机制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中国—东盟信息港、中阿网上丝绸之路建设成效日益显著。中国电商平台助力全球中小企业开拓中国市场,在非洲20多个国家实施“万村通”项目,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
报告称,我国网民数量、数据资源、数字化应用场景全球领先,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将催生更大规模、更加多元的内需市场,将为数字经济发展创造无限可能。
报告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能力大幅提升,智能化水平明显增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取得显著成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初步形成,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我国数字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展望2035年,数字经济迈向繁荣成熟期,力争形成统一公平、竞争有序、成熟完备的数字经济现代市场体系,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产业体系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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