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吃播文化兴起。在短视频平台上,经常能看到有博主发布各类美食吃播的视频,这些短视频让人们见识了不同地区的特色美食,也传播了美食文化。然而,一些美食主播为了吸引点击量,竟然触碰法律红线,发布猎奇式吃播。(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近年来,因发布“猎奇吃播”而触犯法律的事件时有发生,前有美食博主烹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后有网红主播炭烤野生动物噬人鲨,多起事件的背后,均为“流量至上”思维作祟。不仅如此,还有部分吃播食用不常见或危险性食材,以牺牲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高流量和点击率。
多起猎奇吃播“翻车”的背后,不仅涉事主播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个别平台方的监管失职和行为默许,同样不可小觑。
近期“怪鱼”鳄雀鳝来袭。鳄雀鳝不仅生性凶猛,还有剧毒不可食用。然而,在部分平台却存在将“食用鳄雀鳝”作为卖点的博主,他们将新奇性食材作为短视频封面,并加上“百年一遇”“全网首吃”等夸大形容词强调食材的特殊性,吸引更多用户点击观看。
在《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中有明确规定,任何有可能引起受众生理不适的视频,不适合在网上传播,可被平台方判定为违规视频。可是在部分平台仍存在的内容审核不严现象,一面发布并呼吁主播遵守行为规范,另一面却默许敏感视频通过审核发布,直到事件发酵,才发布公关声明,给予处罚决定和下架视频。如此一来,恶性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又该如何消除?
因此,要想有效治理“猎奇吃播”之风,需多管齐下,建立立体、合法合规的治理体系。
近些年,有关部门相继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等指导文件,旨在进一步促进短视频、直播等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相关法则的出台,不能沦为一纸空文,不管是内容发布者,还是平台方监管方,都有必要遵守指导文件的精神,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则。
作为监管部门,对于涉事账号不能只是简单的封禁,对于涉事主播背后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一样要让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吃播,要列入“从业黑名单”,避免换个马甲、换个平台继续直播。对于屡屡“犯错”的平台方,也要进行行政约谈,要么全平台整改,要么关停封禁认真反省。
对于内容发布者,在进行吃播分享或短视频拍摄时要明确法律底线,不仅要熟知从业人员相关行为规范,对于《野生动物保护法》《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条规,也要有所了解,不能等到“翻车”了,才发布“道歉声明”。作为吃播类垂直领域的博主,从建立形象到维护粉丝群体,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应该将更多时间和精力用于内容创作上,而不是单纯以发布“猎奇”视频吸粉变现,那可谓是本末倒置。
刹住“猎奇吃播”之风,需要有关部门、平台、从业人员一起努力,摒弃低俗、庸俗等低级趣味,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等不良现象,共同维护文明、和谐、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冯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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