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在京举行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上,海口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副所长翁春雷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成为我省公安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民警。
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397名同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198个集体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翁春雷任海口市第二看守所副所长以来,主动学习、成功考取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中级心理治疗师,利用个人专长在公安监所安全、在押人员教育感化和民警辅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中忠诚履职,无私奉献。海口市第二看守所女监区自2014年推行翁春雷总结的“四定位法”至今,实现监所安全“零事故”。该“四定位法”,现已在全省监所系统全面推广。
在工作中,翁春雷被不少在押人员称为灵魂的“摆渡人”。“90后”在押人员温某被关押后,整日以泪洗面。翁春雷邀请她参加绘画心理治疗,并鼓励她重拾画笔,参与到看守所传统手绘刊物《心声报》的编辑工作中,主动帮助其他在押人员。
疫情防控工作中,翁春雷主动带队执行封闭执勤,积极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她利用个人专长为全国监所系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团体心理辅导、危机干预,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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