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7名个人4个集体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
8月30日上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397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198个集体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其中,海口市第二看守所副所长翁春雷,三沙市七连屿管委会一级主任科员陈燕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党委书记黄莹莹,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王飞,白沙黎族自治县阜龙乡党委书记刘国峰,澄迈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川兴,海南海事局所属三沙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蔡华文等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文昌市龙楼镇党委、省商务厅外商投资管理处、五指山市水满乡党委、海口海关所属三亚海关免税品监管一科等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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