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市疾控中心发布《关于使用新冠抗原检测试剂自检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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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动态】海口市疾控中心:使用抗原试剂自检须及时上传检测结果

2022-08-09 08:11

海口市疾控中心:使用抗原试剂自检须及时上传检测结果8月7日,市疾控中心发布《关于使用新冠抗原检测试剂自检的温馨提示》。 

市疾控中心提示,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我市离岛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要求,近7天有三亚及其他涉疫市县(区)旅居史的,在严格做好健康管理的前提下,自即日起完成7天风险排查(即7天内第1、2、3、5、7天核酸检测)。

引起我省本轮疫情的,为国内首次报道的奥密克戎变异株BA.5.1.3,隐匿性、传染性强。为尽快控制疫情,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建议近期有三亚旅居史来返海口的人员,自抵达海口之日起,务必完成“七天五检”和区域核酸检测。未完成“七天五检”的,请加大核酸检测及抗原频次,自行使用抗原试剂进行检测,并将结果及时上传微信小程序“健康海口”的“抗原检测”模块。 

如抗原结果呈阳性或出现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和味蕾改变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社区(村委会)或所住宿宾馆报告。

原标题:使用抗原试剂自检须及时上传检测结果

[来源: 海口日报] [作者:​赵汶] [编辑:施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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